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春11月2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茂田(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茂田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谢茂田在担任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谢茂田简历
谢茂田,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吉林辽源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3年1月,任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院长;1997年9月,任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1年5月,任辽源市纪委副书记;2002年12月,任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7年12月,任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1年1月,任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15年7月,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7年7月,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8年1月,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018年2月,任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19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