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合肥11月2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卫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淮北市人民检察院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姚卫东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姚卫东利用担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以报销虚假发票等方式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姚卫东简历
姚卫东,男,1968年9月出生,安徽长丰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长丰师范学校普师班学生;
1987年7月至1987年9月,待业;
1987年9月至1992年9月,长丰县左店中学教师;
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安徽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5年7月至1998年5月,安徽省建设投资公司职工;
1998年5月至2003年5月,安徽省投资集团法规审计部、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员;
2003年5月至2008年8月,安徽省投资集团综合部副主任、法规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安徽省投资集团法规审计部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5年10月,安徽省投资集团总法律顾问;
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安徽省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2017年7月,安徽省投资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9年7月,接受审查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