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福州11月2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福建省诏安县委原书记何德发(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何德发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德发利用担任诏安县委副书记、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诏安县人民政府县长、诏安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德发简历
何德发,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福建东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2001年6月,历任东山县团县委干部、副书记、书记;
2001年6月至2004年9月任东山县副县长(其间,2001年8月至2004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朗县副县长);
2004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漳浦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7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诏安县委副书记;
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换届待安排;
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4年4月至2014年5月,任诏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任诏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年6月,任诏安县委书记。
2019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