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通化12月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吉林省通化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彭庆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向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庆会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庆会在担任辉南县委副书记、县长,辉南县委书记、通化市委统战部部长、通化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干部选拨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彭庆会简历
彭庆会,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吉林白山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7年10月,任集安市副市长;2000年8月,任通化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01年9月,任通化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03年12月,任通化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2005年2月,任辉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06年1月,任辉南县委副书记、县长;2007年10月,任辉南县委书记;2012年6月,任通化市委统战部部长;2012年12月,任通化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2016年8月,任通化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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