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乌海12月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协原副主席、民建乌海市委原主委吕纪俄(副厅级)涉嫌受贿罪、窝藏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纪俄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纪俄利用担任乌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乌海市委主委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吕纪俄简历
吕纪俄,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民建会员,四川遂宁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协原副主席、民建乌海市委原主委。
1974年11月至1976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矿务局五虎山矿工人;
1976年2月至1977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矿务局机修厂工人;
1977年10月至1982年2月,内蒙古工学院化工系化机专业学习;
1982年2月至1984年5月,内蒙古第三通用机械厂干部;
1984年5月至1989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矿务局干部、动力处副科长、电厂筹备处科长;
1989年12月至1990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矿务局发电厂副厂长;
1990年10月至199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矿务局电厂筹备处副处长;
1992年4月至1996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矿务局开发处副处长;
1996年12月至199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矿务局多经公司副经理;
1998年3月至2000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2000年10月至200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2001年9月至200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协副主席、海南区政府副区长,九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
2003年4月至2006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内蒙古一通厂董事长、总经理;
2006年2月至201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乌海市委主委。
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协副厅级干部;
2018年8月,退休。
2019年6月,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