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合肥12月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俊(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俊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俊利用其担任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代矿长、矿长,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书记,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俊简历
张俊,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安徽濉溪人,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9--1986.07 淮南矿业学院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6.07--1992.03 刘桥一矿机电科技术员
1992.03--1995.09 刘桥一矿机电科副科长
1995.09--1997.02 刘桥一矿副总工程师
1997.02--1999.12 皖北矿务局任楼煤矿副矿长
1999.12--2000.12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代矿长
2000.12--2005.04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矿长
2005.04--2005.05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5.05--2008.03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2008.03--2010.12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0.12--2014.12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4.12--2018.09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8.09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19.0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