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赤峰12月1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内蒙古赤峰学院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熙(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熙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熙利用担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旗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旗长、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旗长、旗委副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熙简历
曹熙,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9月至1980年9月,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天宝同村教师;
1980年9月至1982年7月,赤峰师范学校克什克腾旗分校学习;
1982年7月至1984年9月,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中学教师;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内蒙古教育学院学习;
1986年7月至1992年9月,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进修学校教师;
1992年9月至1993年11月,赤峰市惠民小学教师;
1993年11月至1995年4月,赤峰市制药厂团委书记;
1995年4月至2001年2月,赤峰市巴林左旗副旗长;
2001年2月至2003年12月,赤峰市巴林左旗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2003年12月至2006年2月,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6年2月至2011年11月,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8年7月,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局长;
2018年12月,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