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4日综合报道 据“北京石景山”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23日上午,石景山区召开区领导班子会议。经市委研究决定:李新同志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陈之常同志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新,1971年8月出生,长期在天津市工作,曾任津南区常务副区长,2017年任河北区委副书记、区长。陈之常,1974年12月生,2018年6月任石景山区委副书记,今年1月当选区长。
李新简历
李新,男,1971年8月出生,汉族,天津市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7.06—1998.07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管理局招商部部长(1996.05-1998.05在天津财经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8.07—2001.0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其间:1999.06天津财经学院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1.03—2005.01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商局)副局长;
2005.01—2006.09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区总公司总经理;
2006.09—2011.02 天津泰达国际创业中心主任;
2011.02—2013.07 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8.09-2011.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3.07—2016.08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对口支援青海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临时党支部书记、援青干部领队;
2016.08—2017.04 天津市津南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17.04—2017.05 天津市河北区委副书记;
2017.05—2019.12 天津市河北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9.12— 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