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常任淮安市代市长 蔡丽新辞去市长职务(图|简历)

2019年12月31日 11:2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淮安12月31日综合报道 据江苏《淮安日报》消息,12月30日,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蔡丽新辞去淮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陈之常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淮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之常,1974年12月生,长期在北京市工作,2018年6月任石景山区委副书记,今年1月当选石景山区区长。蔡丽新,女,1971年10月出生,2017年调任淮安市委副书记,2018年1月当选淮安市市长,近日已任淮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陈之常简历

  陈之常,男,汉族,1974年12月生,四川大竹人,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法学学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原崇文区计划委员会综合计划科科员、综合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东花市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正处职)、党组书记、主任,崇文区副区级(援藏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援藏干部副领队),东城区副区级(区划调整),北京市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东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王府井建管办党组书记、主任(兼)、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北京站地区管理处主任(兼)、北京站地区管委会主任(兼),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员会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中关村科技园区东城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2018.06-2019.01 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19.01-2019.12 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9.12- 江苏省淮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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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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