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沙1月3日综合报道 据湖南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长沙市委批准,长沙市纪委监委对长沙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孟钢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孟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财物。
孟钢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法纪,心无敬畏,作风失范,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不忠实履行职责,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国有资产权益,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沙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孟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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