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本溪1月7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本溪市平山区委书记姜广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广齐理想信念缺失,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
姜广齐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鉴于姜广齐主动投案,且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如实说明其违纪违法问题,全部上交了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姜广齐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免去其中共本溪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中共本溪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按程序免去其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本溪市平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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