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昆明1月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廖启迅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启迅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廖启迅在担任十四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调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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