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包头1月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世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世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世明简历
张世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包头市固阳县人,大学学历,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2年9月至1984年8月,包头市财贸学校会计专业学习;
1984年8月至1990年12月,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科员;
1990年12月至1994年5月,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副局长;
1994年5月至2000年10月,包头市青山区财政局局长;
2000年10月至2003年6月,包头市青山区副区长、财政局局长;
2003年6月至2005年12月,包头市青山区副区长;
2005年12月至2007年10月,包头市青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包头市青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9.08-2009.10,主持区委工作);
2009年10月至2013年1月,包头市青山区委书记、区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包头市政府副市长;
2015年5月至2016年9月,包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包头市政协党组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2017年2月,包头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9年7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