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唐山1月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东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唐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东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东明简历
王东明,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黑龙江绥滨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
1976年3月至1978年3月,安徽省庐江县缺口公社下放知青;
1978年3月至1983年12月,历任铁道兵二师战士、文书,教导队军事、工程指挥专业学员干事,政治部干事;
1984年1月至1992年6月,历任铁道部第十二工程局宣传部干事,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党校大专班学员,铁道部第十二工程局企管办秘书、副主任秘书、主任秘书;
1992年6月至2000年6月,历任铁道部体改法规司政研处经济师、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2000年6月至2005年12月,历任铁道部高速办综合处处长、综合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
2007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京沪高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组长;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任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7年7月退休。
2019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