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月21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湖南省衡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原常务副校(院)长尹同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尹同君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尹同君简历
尹同君,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湖南衡南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8月至2000年8月,任衡阳市南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2000年8月至2008年5月,历任衡阳市旅游局局长,衡阳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8年5月至2013年6月,任衡阳市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3年6月至2015年7月,任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5年7月任衡阳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校(院)长。
2019年10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