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原副厅长李志民被逮捕(简历)

2020年02月14日 11:5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2月1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志民(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李志民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志民简历 

  李志民,男,汉族,河北保定人,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7月至1985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钢铁学院机电系自动化教研室教师;

  1985年8月至1988年1月,东北工学院研究生院自控系自动化专业学生;

  1988年1月至1989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钢铁学院机电系自动化教研室教师、助教;

  1989年9月至1995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钢铁学院科研处科研科副科长、研究生科科长、讲师、副教授;

  1995年4月至1996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钢铁学院科研处副处长、副教授;

  1996年9月至1998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钢铁学院研究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8年3月至2000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钢铁学院自动化与计算机工程系主任、教授;

  2000年11月至2001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钢铁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1年9月至200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副市长;

  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9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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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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