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平顶山3月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黄真伟(副厅级) 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真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真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真伟先后利用其担任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委会主任、项城市市长、市委书记、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真伟简历
黄真伟,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河南商城人,本科学历,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
1989.09-2007.07 商城县观庙高中教师、武桥乡团委书记,信阳市(县级)五星乡马安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乡党委委员,信阳市(县级)团委书记,信阳市(县级)政府办副主任兼城管局局长、党委书记,信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淮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信阳团市委书记;
2007.07-2011.06 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2011.06-2012.07 项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07-2016.06 项城市委书记;
2016.06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9.07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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