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西安3月5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陕西省西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聂仲秋(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聂仲秋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聂仲秋简历
聂仲秋,男,1968年8月生,安徽寿县人,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7.09-1991.07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建筑系总图设计与运输专业学习;
1991.07-1995.1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建筑系教师;
1995.11-2000.07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干部;
2000.07-2002.02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副部长、总工程师(1998.09-2001.04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建筑系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习);
2002.02-2002.12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正处级)
2002.12-2004.05西安市灞桥区副区长;
2004.05-2007.03西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
2007.03-2007.10西安市灞桥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7.10-2009.12西安市灞桥区委副书记、区长(2005.09-2008.1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9.12-2010.08西安市灞桥区委副书记、区长,西安市纺织城地区综合发展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2010.08-2013.01西安市灞桥区委书记、西安市纺织城地区综合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
2013.01-2015.01西安市长安区委书记;
2015.01-2015.02西安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2015.02-2017.09西安市政府副市长;
2017.09-2019.07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2020.03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