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赣州3月1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马玉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玉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马玉福,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玉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或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处罚、工程承揽、贷款审批、组织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违法批准他人非法开采稀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明知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对组织者、领导者及成员予以包庇,阻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马玉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大师”。
马玉福简历
马玉福,男,汉族,1963年8月生,江西赣县人,在职大学文化,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2月至1983年11月,任赣县田村乡政府干事;
1983年11月至1987年5月,任赣县田村公社团委副书记;
1987年5月至1990年1月,任赣县长洛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990年1月至1992年3月,任赣县长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3月至1992年10月,任赣县茅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10月至1996年7月,任赣县茅店镇党委书记;
1996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赣县茅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6年11月至1997年11月,任赣县县委常委、茅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7年11月至1998年7月,任信丰县委常委;
1998年7月至2001年1月,任信丰县委副书记;
2001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寻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5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赣州市章贡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任寻乌县委书记、人大主任;
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1年9月至2019年3月,任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9年3月,任赣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9年8月,被免去赣州市委委员、常委职务;
2019年10月,被免去赣州市委统战部部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