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萍、刘海涛辞去北京市朝阳区副区长职务(图|简历)

2020年03月16日 15:2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6日综合报道 据北京朝阳人大网消息,根据李长萍、刘海涛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0年2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长萍、刘海涛辞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长萍,女,1975年4月出生,山东荣成人,日前已任聊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刘海涛,男,1972年4月生,日前已任石景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长萍简历 

  李长萍,女,汉族,1975年4月生,籍贯山东荣成。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程大学技术经济专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

  1993.07—1997.07 哈尔滨工程大学技术经济专业学生;

  1997.07—1998.06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见习生;

  1998.06—2006.03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6.03—2008.06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副处长;

  2008.06—2012.12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三处处长;

  2012.12—2013.09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处(北京市海淀区投资促进局)处长(局长)、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

  2013.09—2015.02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处(北京市海淀区投资促进局)处长(局长)、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

  2015.02—2016.08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处(北京市海淀区投资促进局)处长(局长),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2016.08—2016.1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处(北京市海淀区投资促进局)处长(局长),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2016.10—2016.11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书记(兼)、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2016.11—2018.09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书记(兼)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兼),中关村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2018.09—2018.10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8.10—2018.11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8.11—2019.12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工作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9.12— 中共聊城市委副书记,聊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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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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