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上饶3月1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委原书记王其中(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其中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其中,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其中先后利用其担任上饶市信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庄彧)
分享到微信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