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九江3月25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江西省九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凯波(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凯波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廖凯波,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廖凯波利用其担任湖口县委常委、县长、县委书记,九江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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