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邵阳4月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湖南省邵阳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市总工会原主席王长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长忠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长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长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邵阳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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