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无锡4月7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时永才(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时永才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时永才,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时永才利用担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时永才利用担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授意下属挪用本单位“小金库”资金,用于其个人的股权投资,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永才简历
时永才,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江苏常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8月以来,历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教育科副科长、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院长;
1996年12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1998年4月至1999年4月,兼研究室主任);
1999年12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
2002年12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机关党委书记;
2004年11月,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处级)、副院长;
2008年1月,任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院长;
2011年9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1年10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2年1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9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