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江必新不再担任(图|简历)

2020年04月29日 17:0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综合报道 据新华社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9日上午闭幕。会议经表决,任命贺荣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江必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贺荣,女,1962年10月生,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2017年调任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8年任陕西省委副书记,近日已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江必新,1956年9月生,2007年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任党组副书记职务。

  贺荣简历

  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邑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80.09-1984.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08-1994.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4.07-1998.06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其间:1995.09-1998.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8.06-2001.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07-2007.0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2.09-2004.07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03-2006.06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10-2006.10挂职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006.09-2007.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05-2010.0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0.02-2011.1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其间:2010.03-2010.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1.12-2013.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09-2013.10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3.10-2017.03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03-2018.01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2018.01-2018.03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3-2020.04 陕西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2018.05)

  2020.04-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部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大法官

  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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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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