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5月15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顾启峰(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顾启峰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启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庄彧)
分享到微信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