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5月21日综合报道 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沈中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沈中阳简历
沈中阳,男,汉族,1962年11月生,辽宁沈阳人,农工党成员,1984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主任医师。
1984年8月中国医科大学医学系医学专业大学毕业后,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普外科任医师、主治医师。
1996年赴日本大学医学部攻读博士研究生,1998年回国后历任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移植学部部长、市器官移植中心主任、东方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市第一中心医院副院长,农工党天津市委会副主委。
2007年10月起,先后任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农工党中央常委。
2011年6月当选农工党天津市委会主委。
2011年10月至2020年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主委,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
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