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哈尔滨6月16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原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姜林奎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依法向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林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姜林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姜林奎简历
姜林奎,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山东招远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1月,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1年11月,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4年10月,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1年10月,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2年4月,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2019年6月免职。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