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阜阳6月2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颍上县原县委书记熊德超(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德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熊德超利用担任阜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颍上县县长、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规划调整、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熊德超简历
熊德超,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安徽阜南县人,1984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
1984年11月至1991年6月,历任阜南县郜台乡民政助理员、曹集区团委副书记、安岗乡乡长;
1991年6月至1997年4月,历任阜南县安岗乡党委书记、郜台乡党委书记、中岗镇党委书记;
1997年4月至2004年12月,历任阜南县财贸办公室主任、县长助理、副县长;
2004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阜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年8月至2009年5月,任阜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任颍上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10年1月至2014年2月,任颍上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4年2月至2014年9月,任颍上县委书记、县长;
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颍上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颍上县委书记;
2017年2月,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颍上县委书记。
2019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