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江门7月22日综合报道 广东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决定免去:林春生的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林春生简历
林春生,男,汉族,1963年2月生,广东惠来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5月任省公安厅刑侦局大要案件侦查处副处长
2004年2月任省公安厅反恐怖行动工作处处长
2007年4月任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
2010年9月任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副厅级)
2011年6月任阳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6年9月任惠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8年12月任江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20年7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