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罗东川调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图|简历)

2020年08月04日 21:4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福州8月4日综合报道 据“新福建”客户端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罗东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常委。中共福建省委研究并报请中央政法委同意,罗东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罗东川,1965年10月生,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等职,2017年调新疆,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18年回京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罗东川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2.09-1986.07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08-1988.0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05-1993.0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8-1991.07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4-1993.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3.07-1995.05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5-1995.06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6-2000.06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2000.06-2000.12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

  2000.12-2003.12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2003.12-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三庭副庭长

  2004.06-2009.08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9.09-2004.07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9-2005.01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8-2012.03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2013.06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3.06-2013.07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政治部副主任

  2013.07-2013.12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2013.12-2015.07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

  2015.07-2017.04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7.04-2018.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1-2018.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7-2018.08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8.08-2018.09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8.09-2018.12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2018.12-2020.07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2020.07-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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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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