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拉萨10月12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锦河(副厅级)涉嫌受贿、非法持有弹药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对王锦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锦河简历
王锦河,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河北张家口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08—1995.11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技术员;
1995.11—1999.03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总工办副主任;
1999.03—2001.07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总工办主任;
2001.07—2001.12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副院长;
2001.12—2004.11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11—2007.11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2007.11—2008.04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2008.04—2008.05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正处级);
2008.05—2012.08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2.08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04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