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沙11月28日综合报道 11月27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蔡亭英为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廖国红为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蔡亭英,男,1969年2月生,湖南华容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湖南财经学院会计系会计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
1986.09—1990.06 湖南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
1990.06—1993.02 湖南省监察厅二处干部
1993.02—1993.12 中共湖南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干部
1993.12—1995.12 中共湖南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科级干部
1995.12—2001.06 中共湖南省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科员
2001.06—2006.08 中共湖南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员,省监察厅财务监察事务所所长
2006.08—2007.10 中共湖南省纪委执法监察室副处长级副主任,省监察厅财务监察事务所所长
2007.10—2008.01 中共湖南省纪委执法监察室正处长级副主任,省监察厅财务监察事务所所长
2008.01—2008.04 中共湖南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正处长级副主任,省监察厅财务监察事务所所长
2008.04—2011.11 中共湖南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正处长级副主任(其间:2008.04--2009.12在新邵县挂职任县委常委、副县长,2009.12—2010.02挂任新邵县委副书记)
2011.11—2011.12 中共湖南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正处长级副主任(主持工作)(其间:2011.11当选为省纪委委员)
2011.12—2014.08 中共湖南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副厅长级)
2014.08—2016.11 中共湖南省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长级)
2016.11—2016.12 中共湖南省纪委常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长级)
2016.12—2018.01 中共湖南省纪委常委,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2020.11 中共湖南省纪委常委,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