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毕节12月1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贵州省铜仁市委原常委、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原书记王俊铭(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俊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铭利用担任河北省曲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铜仁市委常委、玉屏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玉屏县委书记期间,擅自违规决定出让公租房,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俊铭简历
王俊铭,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河北魏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4月参加工作。
1986年4月至1987年4月,河北省魏县北皋供电所职工;
1987年4月至1988年6月,任河北省魏县白仕望乡电管所所长;
1988年6月至1995年7月,任河北省魏县魏城镇供电所副所长;
1995年7月至1996年4月,任河北省魏县电力局副局长;
1996年4月至1998年7月,任河北省魏县魏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年7月至2000年5月,任河北省魏县仕望集乡党委书记;
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任河北省魏县城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任河北省魏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3年8月至2007年7月,任河北省曲周县副县长;
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任河北省曲周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10月,任河北省曲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1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贵州省玉屏县委书记;
2016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玉屏县委书记;
2020年3月,免去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玉屏县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