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兰州12月4日综合报道 据《甘肃日报》消息,12月3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刘长根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长根,1966年7月生,此前担任生态环境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刘长根简历
刘长根,1966年7月出生,男,汉族,江西南昌人,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理学硕士,中国地质大学地质矿产系矿床专业。
1984.09—1988.09 长春地质学院地质系地质矿产调查专业学习
1988.09—1991.07 中国地质大学地质矿产系矿床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1.07—1995.12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95.12—1998.10 国家计委收费管理司干部、主任科员
1998.10—2000.11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委主任办公室副处级秘书
2000.11—2001.11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委主任办公室正处级秘书
2001.11—2003.01 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调研员
2003.01—2004.05 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调研员兼综合计划处副处长
2004.05—2006.03 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综合计划处处长
2006.03—2008.09 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副司长
2008.09—2010.12 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副司长
2010.12—2013.09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13.09—2016.10 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2016.10—2018.09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正司长级)
2018.09—2020.11 生态环境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其间:2019.03—2019.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0.11—2020.12 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
2020.12— 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