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太原12月11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张宏永(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宏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宏永简历
张宏永,男,汉族,1968年1月生,内蒙古乌兰察布人,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
1992年8月至1992年10月,任晋城矿务局培训中心干事;
1992年10月至1995年1月,任晋城矿务局驻上海煤炭交易所出市代表;
1995年1月至1999年3月,任晋城矿务局调研室秘书;
1999年3月至2003年3月,任晋城煤业集团调研室秘书科科长;
2003年3月至2006年3月,任晋城煤业集团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3月至2007年4月,任晋城煤业集团调研室主任、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2007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晋城煤业集团政研室主任、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煤化工产业发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兼湖北三宁化工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2008年11月至2009年7月,任晋城煤业集团政研室主任、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煤化工产业发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兼湖北三宁化工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唐山晋银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任晋城煤业集团政研室主任、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煤化工产业发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2010年5月至2011年8月,任晋城煤业集团副总经理;
2011年8月至2014年3月,任山西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挂职),晋城煤业集团副总经理;
2014年3月至2020年2月,任山西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2020年2月,任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副董事长。
2020.05 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