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西宁12月11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贾小刚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贾小刚简历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生,河南安阳人,研究生学历, 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至1987年10月 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7年10月至1991年9月 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教师;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干部;
2000年5月至2002年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处级干部;
2002年2月至2007年10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民事检察处处长;
2007年10月至2018年1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期间: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挂职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3月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一级高级检察官。
2020年7月 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