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娄底12月18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湖南省娄底市委原书记龚武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龚武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0年,被告人龚武生利用担任永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娄底市委书记,省委办公厅正厅级干部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医药业务拓展、房地产项目开发、工作调动、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龚武生简历
龚武生,男,汉族,1956年8月出生,湖南新田人,1975年4月参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1月至1989年12月,任双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1989年12月至1997年3月,历任道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委书记;
1997年3月至2011年12月,历任永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娄底市委书记;
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历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