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日照1月5日综合报道 据山东省日照人大网消息,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日照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汤占领的提请,于2020年12月31日任命:刘军为日照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刘军为日照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决定:接受汤占领辞去日照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刘军简历
刘军,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山东荣成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
1991.09—1995.07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专业学习
1995.07—1996.08 省纪委《明镜月刊》杂志社工作人员
1996.08—2000.10 省纪委《明镜月刊》杂志社助理编辑
2000.10—2003.12 省纪委《明镜月刊》杂志社编辑
2003.12—2009.06 省纪委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到第一纪检监察室工作)(2008.12获山东农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学位)
2009.06—2011.12 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1.12—2015.04 省审计厅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2015.04 起先后担任莱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济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2020年11月任日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候选人。
2020年12月任日照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