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福州1月23日综合报道 据《福建日报》消息,1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于伟国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于伟国,1955年10月生,2017年任福建省委书记,次年1月当选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去年12月,于伟国不再担任福建省委书记职务。
于伟国简历
于伟国,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威海人(江苏太仓出生),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94年10月起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级秘书;
1995年8月起挂职任福建省厦门市市长助理;
1999年5月起任厦门市副市长;
1999年11月起任厦门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1年9月起任厦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5月起任厦门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5年1月起任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长级);
2006年8月起任福建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6年11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年6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10年1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1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13年4月起任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
2013年5月起任福建省委副书记;
2015年11月起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副省长、代省长;
2016年1月起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7年10月起任福建省委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8年1月起任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0年12月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