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合肥1月24日综合报道 1月24日上午,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明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薛江武辞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李明简历
李明,男,汉族,1958年2月生,安徽肥西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
1976年2月肥西县丰乐公社知青;
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在安徽大学物理系固体物理专业学习,毕业后历任合肥市晶体管厂三车间技术员、主任;
1988年9月任省建设投资公司秘书;
1990年12月任省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主任科员;
1992年10月任省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级调研员;
1994年1月任省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
1998年6月任省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
2000年3月任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1998年9月至2001年10月参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9年10月至2001年9月挂职任肥东县委副书记);
2003年4月任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年2月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7年4月任铜陵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8年1月任铜陵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12月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4年4月任滁州市委书记;
2016年8月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2018年1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至2018.03);
2018年4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
2021年1月24日,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中共十九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