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仲华,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一级高级法官。
1984.09—1988.08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8.08—1994.0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1992.10副科级)(其间:1988.10—1989.10江苏省太仓县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1994.08—2000.1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1998.06正科级)
2000.12—2002.0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处级审判员
(1998.09—2001.06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2.02—2006.09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2005.11正处级)(其间:2002.09—2003.10挂职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3.09—2004.02江苏省领导干部国际知识培训班学习)
2006.09—2011.0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4.09—2010.1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1.01—2018.01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8.01—2019.02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02—2021.0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2019.03)(其间:2019.09—2020.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2021年1月当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