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沈阳1月25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日报”消息,1月25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员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决定任命姜有为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会议任命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姜有为,1967年9月生,曾任吉林省发改委主任,吉林省副省长等职务,2016年任沈阳市委副书记,2017年当选沈阳市市长。郑青,女,1966年12月生,此前担任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长级)。
姜有为简历
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生,吉林农安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1985—1989年 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习
1989—1994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1995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1996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1997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1999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1999年 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2000年 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2000—2004年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公选)
2004—2005年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03—2004年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5—2006年 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
2006—2008年 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2009年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
2009—2009年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2009—2010年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2010—2011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2011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2013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2015年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5—2016年 吉林省副省长
2016—2017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7—2021年 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21— 辽宁省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