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绵阳1月27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莫亚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莫亚林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莫亚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莫亚林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为他人重罪轻判提供帮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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