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乌兰察布2月25日综合报道 2月20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奇飞云为乌兰察布市副市长;决定奇飞云代理乌兰察布市市长。
会议决定,接受徐志明辞去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张军辞去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接受费东斌辞去乌兰察布市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王国相因到龄退休辞去乌兰察布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奇飞云简历
奇飞云,女,蒙古族,1971年10月出生,内蒙古准格尔旗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历任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四室、二室副主任(其间:2014.03—2014.07在内蒙古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5.01--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6.11—2020.03 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其间:2017.03—2018.01中央党校第17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2015.09—2019.0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财政学专业学习,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2020.03--2020.05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20.05--2021.01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海勃湾区委书记
2021.01--2021.02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
2021.02--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