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原区长张伟被提起公诉(简历)

2021年03月24日 16:4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天津3月24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天津市宁河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辛庄镇党委书记,葛沽镇党委书记,津南区委常委、副区长,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委员会副书记,天津市宁河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伟简历

  张伟,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天津市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5.09—1989.07 天津体育学院体育专业学习;

  1989.07—1991.10 天津石化一中教师;

  1991.10—1995.11 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招待所科员;

  1995.11—1998.10 天津市津南区政府招待所人保科科长(副科级);

  1998.10—2001.10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党委委员;

  2001.10—2006.01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政府副镇长;

  2006.01—2009.01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9.01—2009.03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党委书记;

  2009.03—2010.02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0.02—2011.06 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党委书记;

  2011.06—2011.11 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葛沽镇党委书记;

  2011.11—2011.12 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兼);

  2011.12—2012.01 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副区长、津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兼);

  2012.01—2016.01 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0.03—2012.06在河北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6.01—2016.04 天津市援疆干部领队,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临时党委书记;

  2016.04-2018.04 天津市援疆干部领队,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临时党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委副书记;

  2018.04—2018.05 天津市宁河区委副书记;

  2018.05—2020.08 天津市宁河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20.08 被免去职务。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责任编辑:庄彧)

部委人物库
中直人物库
地方人物库

 国务院组成部门 

 外交部  国防部  发改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信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社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建部  交通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健委  退役军人事务部 

 应急管理部  央行  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  国税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证监会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国家信访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际发展合作署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参事室  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科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气象局 

 部委管理局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  国家国防科工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矿山安监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宁河区原区长张伟被提起公诉(简历)

2021-03-24 16:4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查看余下全文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