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5日综合报道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保留正局职待遇干部林向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向阳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规划审批、工程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向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向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林向阳简历
林向阳,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浙江苍南人,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94年7月,历任北京市委研究室经济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产业经济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毕业);
2002年1月,任北京市委研究室经济处处长(其间: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挂职任北京市顺义区政府区长助理);
2006年12月,任北京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2008年6月,任北京市顺义区政府副区长;
2010年3月,任北京市顺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15年2月,任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6年9月,任北京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2017年7月,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政府研究室党组书记、主任;
2020年8月,任北京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保留正局职待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