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保山5月23日综合报道 据云南《保山日报》消息,2021年5月14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任命洪维智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洪维智为保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洪维智简历
洪维智,男,1973年12月生,汉族,湖北宜昌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2年9月至1996年9月,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系国际金融专业学习;
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学习;
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秘书处干部;
2000年9月至2003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秘书处副主任科员;
2003年8月至2004年9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秘书处主任科员;
2004年9月至2007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新闻信息处副处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新闻信息处处长;
2008年12月至2015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综合处处长(其间:2010年12月至2012年7月,在昆明市挂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挂任楚雄州副州长);
2015年8月,临沧市副市长;
2017年3月,昆明市副市长;
2018年5月,富滇银行党委书记;
2018年8月,富滇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现任保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