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日,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林旭阳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因工作岗位调整,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辉辞去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和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林旭阳代理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