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宁波市海曙区委原书记褚孟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褚孟形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和宴请;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生活纪律;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落地资金奖励、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褚孟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褚孟形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褚孟形简历
褚孟形,男,汉族,1966年9月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宁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宁波市海曙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2021年5月被免职。系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浙江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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